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贷款逾期后,银行收取罚息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和标准?

发布时间:2019-04-16 点击数:892

      我们在贷款时,银行会说明贷款逾期会有罚息的事情,也会在贷款合同中说明。但是,你知道收取罚息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和标准呢?银行收取的罚息标准是不是合理?下边西安贷款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:

      2003年12月10日,央行下发文件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中第三条对罚息做了明确的规定:“关于罚息利率问题。逾期贷款(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)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,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%-50%;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,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,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%-100%。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,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,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,直至清偿本息为止。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,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。”

      也就是说罚息是在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上上浮的,贷款逾期,利率上浮30%-50%。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,利率上浮50%-100%,从违约开始计算,直至偿清贷款,未按时支付利息的,罚息按复利计收。

      现在关于罚息标准的问题,想必大家都清楚了吧,目前还没有出新的文件,所以标准还是按照2003年的要求收取的。贷款时一定要留意借款合同的的约定,做到心中有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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